4月11日校領導信訪接待日公告
2023年4月11日下午15:00—17:00,校黨委林進川書記在集美校區行政樓一樓109室接待師生群眾來訪。黨政辦公室參與接訪。具體接訪事項請見《關于設立校領導信訪接待日的通知》(附件)。
黨政辦公室
2023年4月10日
關于設立校領導信訪接待日的通知
根據國家《信訪條例》以及市委市政府《關于組織開展全市領導干部下訪活動的通知》(廈委辦〔2020〕39號)的要求,推動學校領導定期接待師生來訪工作規范化、制度化,進一步密切學校領導同廣大師生員工的聯系,拓寬學校內部信息溝通的渠道,廣開言路,集思廣益,推進依法治校、民主治校,促進學校的建設與發展,現結合學校實際,設立校領導信訪接待日機制。
一、接訪時間
領導信訪接待日調整為每季度第一個工作日上午(9:00—11:00)。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會提前通知,從2022年1月1日起,寒暑假除外,節假日順延。每次信訪接待日前還將會在學校網站發布具體信息公告,請及時關注。
二、接訪地點
領導信訪接待日地點設在行政樓一樓大廳。
三、接訪領導安排
每個接待日安排一名校領導和一名處級干部接待。
四、接待對象
本校師生員工
五、接訪事項范圍
1.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政策、法律法規,以及上級有關決定的意見、建議或咨詢。
2.涉及學校改革、發展、穩定方面的意見、建議或咨詢。
3.對加強和改善學校各級領導及班子建設的意見、建議,以及對師德師風、教風、學風、干部作風、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意見、建議或問題反映。
4.對學校各項規章制度、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見、建議或要求。
5.對學校教學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工作的意見、建議或要求。
6.對學校各級黨組織、行政單位和教學單位,在保障師生合法權益方面存在的問題、意見或需要反映的情況。
7.個人在工作、學習、生活中遇到的困難需要組織給予幫助的事項。
六、接訪原則
1.對一般信訪問題,根據接訪校領導的處理意見,書面交承辦部門限期處理。
2.對情況較為復雜的信訪事項,按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原則,實行分管校領導包案處理。
3.領導接訪時,涉及到需要有關單位現場協助的,相關單位需及時派人到場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工作人員對領導接訪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登記,根據領導辦理意見,當天轉給校辦督辦科跟蹤督查辦理,確保按時辦結,保證接訪事事有著落,件件有回音。
2.來訪人員可提前預約。在接待日前通過接訪電話6291526預約登記,以便提前安排時間和有關事項。多人提出共同來訪事項的,應當推選代表,代表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。
3、來訪人員必須遵守法律、法規和社會公德,不得妨礙校園治安和影響校園秩序,服從安全檢查,不得攜帶易燃易爆、毒害、腐蝕性危險物質和管制器具等,不得展示侮辱性標語、條幅等物品。
黨政辦公室
2021年11月29日